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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香港成为全球唯一一个与中国内地订立广泛相互强制执行制度的司法管辖区,让香港在解决跨境纠纷方面别具优势。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第645章)(“该条例”)于2024年1月29日生效,为跨境强制执行判决订定了一个更具成本效益及更直截了当的机制。该条例适用于2024年1月29日当日或之后作出的判决,并且就以下各项订明规定:
该条例适用于各类香港判决及内地判决,前提是有关判决在属民商事性质的法律程序中作出(或者在刑事案件中,判决载有支付款项的命令),而且有关判决并不属于该条例之中「被排除的判决」清单之内。
新条例带来很多好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