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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标实务 – 小变化,大差异

By 蔡柏坚刘蔚嘉

预计香港商标法将有重大变化,以适应马德里体系下商标国际注册的审查、接受和管理,该计划暂定于2022/23年启动。香港知识产权署(IPD)在进行了几次行业咨询,收集意见和建议后,正在修订商标法,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

同时,香港商标注册处(TMR)也进行了一些适度、实际的改变,以帮助从业人员更方便、更高效地完成商标所有人交给的任务。这些变化包括:

  1. 反对人或其代理现在可以通过香港知识产权署的网站提交异议申请和异议延期申请。在此之前,所有的反对表格和反对文件都必须到商标注册处现场亲自提交。2019年2月,香港知识产权署改用全新的综合系统来监管和管理香港所有可登记的知识产权。支持网上提交反对申请和延期申请的功能于2019年12月推出。网上提交免除了反对人或其代理派遣员工在营业结束前到商标注册处现场亲自提交反对文件的需要。反对人或其代理仍需将反对申请书副本或申请书或延期申请书送达商标注册处的送达地址。
  2. 现在,同意书的扫描副本现在被认为是符合要求的,可以解决因引证在先商标对申请商标所构成的被拒绝注册理由(取决于商标注册处的自由裁量权,商标注册处仍然可以要求提交原件)。在此之前,商标注册处严格要求提交同意书原件。
  3. 申请人无须为其先前的因地址不符而被引为冲突商标的商标(带有以前的地址)进行地址变更备案。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现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处,申请人与引证商标的所有人是同一实体(须提交文件证明)。这为申请人节省了为在先商标进行地址变更备案的成本,这在商标组合较大且地址变更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尤其有益。
  4.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在聆讯室等封闭空间,香港知识产权署决定,从2020年3月起,“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以书面聆讯或通过电话会议口头聆讯或者通过其他电子手段的方式处理聆讯案件”,直至另行通知。

这篇文章首次发布在国际商标协会(INTA)的公告中,并经国际商标协会的许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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