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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订后的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应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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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华牟姣撰写

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将正式生效。其中,该法对用人单位在性骚扰和性别歧视方面规定了新的具体义务。我们建议中国的用人单位审查其员工手册,并尽快采取以下措施以遵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一、 建立一个合规机制来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民法典》在原则上规定用人单位应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在工作场所对女职工的性骚扰行为。

        《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具体措施来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一) 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 明确处理此类问题的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三) 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 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 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六) 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及

(七) 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因此,用人单位应在员工手册/相关内部规章,并确保有能力调查和处理与性骚扰有关的纠纷。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机制和程序,以收集针对违规员工(如有)的确凿证据,以使用人单位有理由终止对性骚扰负有责任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女性受害者(如有)可能会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解除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二、 确保在招聘过程中不发生性别歧视,包括避免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姻及/或生育信息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用人单位:

(一) 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 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 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或

(四) 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应审查相关文件,如招聘信息、面试指导、入职表格等,以符合上述要求。

请注意,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性别歧视应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换句话说,女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行为,官员应及时处理。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劳动监察可依法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劳动合同中列入关女职工保护的条款

《妇女权益保障法》还要求,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保护女职工的条款,这是对中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和其他劳动法律的补充。然而,《妇女权益保障法》并没有详细说明这种保护女职工条款的具体内容。劳动部门是否会进一步提供这方面的条款样本,还有待观察,不过用人单位至少应在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增加关于女性保护的一般条款,特别是将在2023年签订或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请注意,上述内容并不是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与就业有关要求的详尽总结。的近律师行很乐意协助贵公司就保护女职工、防止性骚扰及/或性别歧视规定对员工手册、招聘文件和劳动合同等进行合规审查。如果您想了解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的风险管理具体措施和实用法律建议,请与我们联络。

主要负责人

Edwarde Webre (魏德华)

资深顾问律师 | 商业事务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5 9730

牟姣

顾问律师 | 商业事务

电邮 或致电 +86 20 8778 5678

相关业务及行业:

中国贸易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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