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洞見
《2020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于2020年6月26日正式生效。《修订条例》就《职业退休计划条例》(《条例》)下的注册及获豁免计划订明了须提交的若干新文件及报告要求,以确保职业退休计划是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的退休计划,并提升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对职业退休计划的监管水平。
须提交的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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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须向积金局提交的新文件 |
提交时间 |
职业退休注册计划 |
除了现时的周年申报表及精算师证明书(如适用)外,还须提交一份新表格“注册计划会员年度声明”,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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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
职业退休豁免计划 |
须提交新表格“周年报告(周年申报表及书面声明)” 并提供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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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2个月期间届满后的一个月内(由豁免证明书的日期起计或该日期的周年日起计),或在积金局所容许的较长期间内 |
过渡安排
在过渡期间提交新文件的安排如下:
须申报事件作出通知(只适用于职业退休注册计划)
如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有关雇主或管理人知悉有“须申报事件”在2020年6月26日或之后发生,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积金局书面通知,列出该事件的详情并备存详情的纪录。
“须申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雇主和管理人应注意遵守通知要求。
有关雇主或管理人须填写“注册计划的有关雇主或管理人关于须申报事件的通知”之表格,并以电子邮件将表格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评论
新文件和通知要求反映了《条例》下的加强管治。具体而言,根据《条例》,积金局有权就经营非注册计划、违反注册计划或豁免计划的成员资格规定,以及未能就计划的名称、雇主或管理人的变更作出通知等事宜,对不遵守规定的雇主采取行动。因此,有关雇主/管理人应审查现有职业退休计划的条款(包括信托契约或保单),以确保符合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