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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 每月供款將會調高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 近日向政府提交供款入息上下限(上下限)的定期檢討報告,建議調升每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供款上下限。

強積金每月供款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有僱員及僱主(除非獲豁免)均須按僱員的有關入息的5%向已登記的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設定上下限的目的是減輕低收入僱員及自僱人士的經濟負擔,並鼓勵他們為退休儲蓄。目前的上下限分別為7,100港元(下限)及30,000港元(上限)。因此,如果僱員的入息少於每月7,100港元,該僱員將獲豁免供款,但其僱主仍有責任供款。另一方面,如果僱員的每月入息為30,000港元或以上,則僱員及僱主均無須繳付超過30,000港元上限的薪金的供款的部份,而每月只須繳付最高供款1,500港元。

強積金制度於2000年12月1日開始時,上下限分別定於4,000港元及20,000港元。按照積金局的建議,上下限曾經作出過幾次調整。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必須每四年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對上下限作出至少一次的檢討,以決定是否作出調整。

建議變更

積金局的最新建議,增加上下限將豁免供款入息下限進一步由7,100港元調升至8,250港元。而上限由30,000港元調升至48,000港元分成兩個階段實施。在首兩年中,上限將調升至39,000港元。由第三年起,上限將進一步調升至48,000港元。僱主及僱員的5%供款將維持不變。因此,僱主及僱員的最高供款在第一階段由1,500港元調升至1,950港元,而在第二階段則由1,950港元調升至2,400港元。

下表所示為自推出強積金計劃以來曾經作出的上下限的調整及最新建議變更:

調整日期

下限(港元)

上限(港元)

2003年2月1日

5,000

2011年11月1日

6,500

2012年6月1日

25,000

2013年11月1日

7,100

2014年6月1日

30,000

建議變更

8,250

第一階段:39,000

第二階段:48,000


評論

如果建議獲得採納,調整將會對很多僱主做成成本影響,並影響近500,000名月薪超過30,000港元的僱員。儘管勞工界歡迎並支持該項建議,但工商界則認爲該項建議不合理,因為它將會進一步增加僱主的經濟負擔,加上他們已經面對政府即將撤銷強積金對沖機制的計劃。他們敦促政府終止待續該項提案,直至撤銷對沖機制的問題確定後為止。雖然政府現時正在考慮有關建議尚未作出任何決定,但政府認為建議的上下限變更和取消對沖機制兩者不會同時發生,即或撤銷對沖機制在今年年底獲得立法會批准,這亦只會在四年後才生效。政府一旦作出決定,本行將會提供最新信息。

主要負責人

鍾詠雪

合夥人 | 商業事務 | 僱傭與退休金

電郵 或致電 +852 2825 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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