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洞見
2020年12月30日,中国与欧盟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全面投资协议》(“《协议》”)。该《协议》正式生效后将会取代中国与27个欧盟成员国中的26个国家之间现有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旨在为中欧投资关系建立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
中欧双方希望协议达成的主要目标包括完善投资保护、投资自由化及为中国和欧盟投资者进入欧盟和中国市场减少障碍,从而可以更好地改善双方市场的准入条件。另外,《协议》亦通过促进核心环境和保护劳动者权益,从而支持可持续发展倡议。
中国在协议中做出的承诺
中欧双方自2013年开始正式谈判该《协议》时,欧盟委员会曾特别关注中国的劳动者权益,特别是“强制劳工”的问题。双方谈判历时7年,直到2020年11月第34轮谈判时,在相关议题上仍然争执激烈。不过,双方都能高瞻远瞩,在最终的第35轮谈判中,中国政府有以下三段非常重要的承诺,即:
在中国政府尚未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基本公约中,其中有两个涉及“强制劳工”的问题,即第29号《强迫或强制劳动公约》,以及第105号《废除强迫劳动公约》。这两个公约对“什么是强制劳工”,“什么是征用强制劳工”,以及对“强制劳工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救济”作出了相关规定。
中国通过在《协议》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对外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即在未来会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基本公约中涉及的“强制劳工”的相关条文(见上文所提及的第29号和第105号)。由于批准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各成员国表明愿意接受公约中相关条款约束的主权行为,对此欧盟表示愿意支持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从而可以更有效地推动该协议的批准以及通过的进程。
影响与趋势
由于中国过去在与其他国家或区域性组织(甚至包括WTO这样的全球性组织)签订的各种投资协议中对保护劳工权益从未做出过如此清晰明确的承诺,我们认为,该《协议》未来对中国的劳动立法,以及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的相关谈判将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协议》的文本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欧盟各国的议会中表决批准,整个程序或许将持续至少一年才能使协议最终生效。将来随着协议生效,不排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时候,会将“禁止强制劳工”的有关内容加入上述法律条文之中,以实现中国政府在《协议》谈判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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