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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8日,香港政府宣布推出总额为港币1,370亿元的防疫抗疫措施,其中包括一项预算为港币810亿元的保就业计划。保就业计划的目标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通过向雇主提供财政支援来维持就业,保留那些或被解雇的雇员。合资格雇主将获发相当于雇员在指定月份所获工资50%的津贴
(1) 除以下计划不包括的雇主之外,所有雇主如一直为雇员作出强制性公积金供款(包括集成信托计划及行业计划,合称为“强积金计划”),或已设立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职业退休计划),则不论其所属行业,均可申请保就业计划补贴。 (2) 有关的强积金账户或职业退休计划必须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设立,且不得追溯。 (3) 雇主如香港特区政府、指定法定机构、指定公营机构、政府拥有的公司及政府资助机构等,均不符合保就业计划补贴的申请资格。 (4) 持牌人如已经就有关商业登记证所涵盖的持牌处所提交「餐饮处所(社交距离)资助计划」的申请,亦不符合保就业计划补贴的申请资格。 (5) 不论企业是母公司或子公司,只要其在强积金系统内设有“雇主账户”,即可被视为雇主。 (6) 除个别例外情况外
(1) 第一期补贴将涵盖三个月,即2020年6月至8月;第二期补贴将涵盖2020年9月至11月。 (2) 一般而言,参与强积金计划的雇主可就其强积金计划下的 (i)“一般雇员”
(3) 雇主不能就工资由政府补贴的雇员[5]申请保就业补贴。 (4) 相关强积金账户必须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设立。 (5) 于2020年5月7日所计算出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的雇主强积金供款数据将用于计算工资补贴。在此日期前尚未结清的强制性供款将不予考虑。 承诺书及监察机制 (1) 提交网上申请时,雇主必须承诺 (i) 将所有补贴用于支付雇员的工资;和 (ii) 在领取补贴期间不会裁员。 (2) 政府将公布申领补贴的雇主名单、受惠员工总数及补贴额。 (3) 就第一期补贴而言,2020年6月至8月的强积金供款数据将用于核实雇主是否将全数补贴金额用于支付雇员工资。 (4) 如果发生滥用或违反情况,即是补贴期内雇主任何一个月有支薪的雇员人数(不包括休无薪假的雇员)少于2020年3月31日的雇员总人数时(包括休无薪假的雇员),雇主须向政府缴纳罚款。雇主也可能因提供虚假声明被起诉。 (5) 政府不会要求雇主提供雇员的个人资料,因此在领取补贴期间,雇主只须保持雇员总人数不降低,而雇员不必为同一人。 (6) 如果雇主在领取补贴期间未将当月领取的补贴全部用于支付雇员的当月工资,政府将收回补贴中未使用的补贴余额。 (7) 在计算罚款额时,将考虑以下两个因素:(i) 违规程度;(ii) 涉及的雇员人数。此外,由于雇佣新雇员及设立强积金账户需时,因此在评估罚款额时亦会考虑这些因素。「罚款方程式」将于下周公布。 (8) 如果雇主希望获得第二期(即2020年9月至11月)的补贴,则确保在2020年8月后雇员人数不下跌。 行政 (1) 雇主必须在网上提交申请,并须授权(1)政府委聘的保就业计划代理人收取由强积金受托人签发的强积金纪录证明书;以及(2)强积金受托人向政府委聘的保就业计划代理人提供强积金纪录证明书,以核实其有关强积金供款的资料。雇主无需自行提供与雇员/工资有关的信息或证明。 (2) 如果雇主只有一个强积金账户,则预计申请处理时间较短。如果雇主为职业退休计划的雇员申请补贴,因需时核实申请,处理时间相应较长。 (3) 计划不会收取任何行政费用。 如前述,保就业计划的第一期补贴将于2020年5月25日至6月14日开放申请。大多数雇主将在申请后的3至4周内获得补贴。政府将在下周公布保就业计划的更多细节,我们将及时提供相应的最新信息。同时,我们建议雇主在申请补贴时注意保就业计划的细节,并遵守相关要求,以便能够成功申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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