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詩靈

首席經濟師 - 競爭事務 | 商業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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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顧問在美國具有20多年經辦涉及廣泛行業的反壟斷事項及合併審核事宜之經驗。她亦曾獲香港律師聘用以就廣泛的涉及競爭之事項為其客戶提供意見。

彭顧問曾在反壟斷調查及指稱存在壟斷的訴訟事項中為律師及公司客戶提供意見; 縱向限制(例如獨家協議、捆綁銷售、 搭售、維持轉售價格、拒絕交易);價格歧視;及串通行爲 (例如合謀定價、圍標)。

彭顧問曾擬備經濟專家報告、向美國聯邦法院提交書面聲明,並且向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貿易委員會就反壟斷調查及合併審核事宜呈示經濟調查結果。

在加入的近律師行之前,彭顧問曾屬全球經濟諮詢公司查爾斯裡弗顧問公司華盛頓市的高級經濟師,在一間以紐約市為基地的大型跨國律師行的反壟斷部門擔任內部經濟顧問,並在康奈爾大學的約翰遜管理研究生院系裏供職。彭顧問最近獲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委任為國際競爭網絡的非政府顧問。

重點

  • 彭顧問為代表一間中國互聯網公司行事的反壟斷法律顧問提供意見,該事項涉及根據中國反壟斷法所提出的針對一間中國科技集團之反壟斷投訴。彭顧問擬備獲提交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的經濟專家報告並擬備在最高法院聆訊中使用的經濟專家證詞。
  • 彭顧問為代表一間雪糕分銷商原告人行事的反壟斷法律顧問提供意見,該事項涉及原告人針對一間跨國食品及飲料公司透過獨家協議及其他反競爭商業慣例對波多黎各的雪糕分銷市場進行壟斷事宜所提出的投訴。她擬備經濟專家報告並在原告人回覆該家跨國食品及飲料公司提出的簡易判決動議過程中為該名法律顧問提供意見及協助。
  • 就美國一間州立醫院提起的有關質疑限制能在某地理區域實施特定外科手術的醫院數目的反競爭州立法規(「需要證明」法規)之訴訟,彭顧問擬備經濟專家報告,並為代表有關原告人醫院行事的法律顧問在其提出駁回有關對家經濟專家之證詞之動議(「多伯特動議」”)事宜中提供意見,並提交支持該項多伯特動議的聲明。
  • 彭顧問為代表一間全球糖果及其他食品生産商的反壟斷法律顧問提供意見,該事項涉及該生産商從一間跨國經包裝貨物公司收購有關寵物食品部。她就該宗合併交易所產生的競爭影響擬備經濟報告,將有關結果呈交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貿委會」), 並在其向貿委會提交白皮書事宜中提供意見及協助。
  • 彭顧問為由美國律師協會反壟斷法部及國際法部組成的工作組的主要撰寫人之一,該工作組曾提交其對由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發表的程序性及實質性草擬指引之修改意見。

更多關於 彭詩靈

  • 獲《亞太法律500強》評選為競爭事務領域的推薦人物(2021年至2022年)

  • 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國際競爭規管網絡(ICN)的非政府顧問 (2018至2020年)
  • 美國律師協會非正式會員

  • 洛杉磯加利福尼亞大學研究博士(1993年)
  • 洛杉磯加利福尼亞大學文學碩士(1990年)
  • 太平洋路德大學文學士(1987年)

  • 「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針對住宅翻新承包商合謀提起的法律訴訟」,刊登於由美國律師協會反壟斷法的國際委員會部出版的第1輯國際反壟斷學報上(2018年1月)
  • 「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的首宗法律訴訟:從經濟視角探討」,刊登於由美國律師協會反壟斷法的國際委員會部出版的第2輯國際反壟斷學報上(2017年7月)
  • 「巨人的踫撞:中國怎樣管教互聯網市場」,刊登於歐洲競爭法及實務刊物, 2015年 第6冊第6號 (與 David Stallibrass合著)上,獲亞洲反壟斷類別,2016年反競爭寫作獎項提名) (2015年)
  • 「中國最高法院依據反壟斷法作出首項根據經濟分析的裁定 (奇虎對騰訊)」, 刊登於The Concurrences 上(2014年10月)
  • 為美國律師協會國際法部出版的時事通訊發表「香港競爭條例- 概覽」(獲商業文章類別,2014年反壟斷寫作獎項提名) (2013年冬天)
  • 「從經濟視角探討2012年商業部所作的競爭分析」, 刊登於國際競爭政策反壟斷年鑒(合著) 上(2013年2月)(與Elizabeth Wang 合著)

  • 在的近律師行主辦的一次外部客戶建築與競爭講座上就「建築行業的特定競爭問題-案例分析」發言 (2018年5月)
  • 在香港特許秘書公會舉辦的強化持續專業發展培訓講座上就「獨家協議與競爭條例:案例分析」發言 (2018年4月)
  • 在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講座上就以下題目發言:
    • 「偵查競爭對手之間的串通行爲: 經濟證據」(2017年12月)
    • 「對獨家交易協議進行競爭分析:案例分析 」(2017年6月)
    • 「在反壟斷訴訟中使用經濟學: 奇虎360 對騰訊QQ」(2016年7月)
    • 「獨家協議及潛在濫用相當市場權勢:案例分析」(2015年5月)
    • 「對相當市場權勢進行經濟評估 」(2014年7月)
  • 在亞洲國際金融法學院及法律學院(香港大學)講座上就以下題目發言:
    • 「偵查競爭對手之間的串通行爲-經濟證據」(2017年4月)
    • 「在反壟斷訴訟中使用經濟學: 奇虎360 對騰訊QQ」(2014年1月)
  • 在香港大律師公會就「競爭法:探討《競爭條例》(第619章)的經濟方面問題」發言 (2016年1月)
  • 在香港大學講座就「對市場權勢進行經濟評估」發言(2017年7月)
  • 在香港多間律師行舉辦的外部競爭講座上發言:
    • 「縱向價格限制:何時它們會屬反競爭? 」(2017年10月)
    • 「對雪糕分銷商施加壓力」 (2017年10月)
    • 「在沒有不可推翻的證據情況下使用經濟證據用於偵查圍標」(2017年4月)
    • 「香港競爭條例– 防止濫用相當市場權勢」(2016年10月)
  • 在香港大學商學院講座上就以下題目發言:
    • 「對相當市場權勢進行經濟評估」(2014年7月)
  • 在香港多間律師行所舉辦的內部專業進修計學分的競爭法講座上就以下內容發言:維持轉售價格、獨家交易、售後捆綁銷售、 搭售、掠奪性定價、濫用相當市場權勢、選擇性分銷、資料交換及串通行爲(2013年-2017年)

大型會議講者/研討嘉賓

  • 出席的近律師行於2018年4月24日舉辦的2018年首次建築論壇:追隨閣下需要瞭解的-建築趨勢(「採取行動以避免制裁:建築行業中的競爭問題」專題小組討論會的主持人)
  • 出席澳洲商會於2018年4月25日舉辦的有關在競爭環境中掌管閣下的業務:閣下需要瞭解的事情 – 在競爭法下的挑戰與機遇之專題小組討論會(講員)
  • 在2017年香港嶺南競爭政策論壇上就「香港汽車燃料市場的動態:從經濟視角探討」 發言(2017年12月)
  • 在Legal Plus 所舉辦的年度專業進修快車道研討會上就「分銷協議及香港競爭條例:案例分析」發言(2017年10月)
  • 在的近律師行及LexMundi 所舉辦的在香港及其他地方競爭之研討會上就「競爭政策及數字化市場」發言 (2017年6月)
  • 在香港:Kluwer 法律研討會為內部法律顧問舉辦的第6屆年度全球競爭法高峰會上就 「分銷協議:它們何時變爲反競爭? 從經濟視角探討」發言; 就「內部法律顧問當獲提供有關競爭法的意見時需要考慮甚麽問題? 」作專題發言(2017年4月)
  • 在全球競爭評論 (Global Competition Review) 第2屆年度香港:聚焦中國的論壇上就「中國合併交易–補救方法回顧」作專題發言: (2016年10月)
  • 在亞洲競爭論壇第11屆年度研討會上就「經濟師在反壟斷調查中擔當的角色:案例分析」發言(2015年11月- 12月)
  • 在日本發言:Kluwer 國際法律所舉辦的全球競爭法論壇,就「何時捆綁銷售及捆綁折扣屬反競爭?」發言; 就「詢問專家– 在其他國家- 日本、印度、香港、中國、美國的執法,問答環節 」作專題發言(2015年5月)
  • 在2014年於臺灣臺北舉行的反壟斷法執法研討會上就「創新市場的反壟斷」作專題發言(2014年9月)
  • 在Kluwer 國際法律於韓國所舉辦的第2屆年度全球競爭法論壇上發言,講題爲 「在反壟斷分析中從經濟師的視角評估相當市場權勢」;就「詢問專家-有關內部法律顧問的最佳慣例- 聚焦韓國、中國、香港、歐盟、美國的合規及監管問題」擔任專題討論主持人(2014年9月)
  • 在Kluwer 國際法律所舉辦的第3屆年度香港:全球競爭法亞洲論壇上發言,講題爲「在反壟斷分析中從經濟師的視角評估相當市場權勢」;就「合規問題、選擇外部競爭法律師、內部法律顧問目標、執業者能提供甚麽?」 作專題發言(2014年6月)
  • 在亞洲競爭法論壇第9屆年度研討會上就「使用第二行爲守則以支持市場進入:案例分析」發言(2013年12月)
  • 在中國擔任計劃委員會成員– 美國律師協會國際法部在中國北京舉辦的Inside and Out研討會上發言(2013年9月)

主要業務領域

語言

  • 英語
  • 廣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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