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師就多項重大及榮獲業內獎項的債務資本市場發行項目為發行人及安排人/交易商集團提供法律意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人民幣國債、中國人民銀行在香港發行的離岸央行票據,以及香港特區政府發行的通脹掛鈎債券(iBond)及銀色債券。唐律師亦曾為香港機場管理局於2024年發行的零售債券提供法律意見,這是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首個在香港發行的大型零售債券項目,也是非政府發行人首次發行在香港上市的港元零售債券。
唐律師就以多種增信及/或抵押安排方式支持的各類結構的債券交易,為廣泛行業的上市公司和企業、金融機構、國有企業、政府實體及法定機構提供法律意見。
唐律師亦就多項債務管理及監管資本工具發行項目,為發行人、金融機構及管理人提供法律意見。
唐律師還積極參與發展香港的零售金融產品、新型金融產品平台及衍生工具。唐律師曾就零售金融產品範疇(包括零售債券、零售結構化票據、股票掛鈎投資及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結構產品平台)以及離岸債券領域的多個“首創性”發行項目,為大型金融機構及發行人提供法律意見。
唐律師被譽為“律師行債務發行業務的驅動力”及“債務資本市場業內備受矚目的資深專家”,亦被讚揚具備“優秀溝通技巧,並勝任為發行人及牽頭管理人提供極具分析性的法律建議,解決交易週期產生的問題”。(《錢伯斯亞太》2021年)
《錢伯斯大中華區法律指南》(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 Guide)
《錢伯斯環球法律指南》(Chambers Global Guide)
《亞太法律500強》(Legal 500 Asia Pacific)
《國際金融法律評論》(IFLR 1000)
《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