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協助客戶在香港和海外建立單位信託和共同基金,以及取得證監會授權方面具備廣泛的實踐經驗,他專門負責ESG基金、人民幣計價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基金和UCITS基金。他亦專注於基金重組提供諮詢,並協助客戶處理持續合規和授權後事務。
此外,李律師還就私募投資基金的結構和設立提供法律諮詢,並協助客戶建立香港的在地辦事處。他亦會就香港利得稅及印花稅事宜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
李律師作為與中國相關的投資基金領域的領先合夥人之一,他及其團隊成功協助首兩批「南向通基金」中超過90%的基金獲得了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計畫下的批准。其他重點包括:
《錢伯斯法律指南》
《亞太法律事務500強》
《國際金融法律評論》
律師網路年度獎
全球法律大獎
《亞洲法律雜誌》
《法律名人錄》
《国际法律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