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洞見

深圳将实行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肯定了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兴办40年来在改革开放方面的成绩,同时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以及强化保障措施七个方面提出一系列的改革试点措施。其中与经济相关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1. 

加速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先行先试

(a) 

在深圳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b)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深圳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

(c)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深圳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

2. 

支持资本市场建设的创新

除上述金融领域的措施外,试点方案特别提出要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支持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环境。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3. 

进一步开放深圳市场

(a) 

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b)

扩大航运业的对外开放。探索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赋予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进一步放开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

(c) 

加强对重大疑难涉外商事案件的业务指导。支持完善法治领域跨境协作机制,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

4. 

推动技术进一步发展

(a)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完善包括数据产权的保护、利用、共享、交易等相关制度。

(b) 

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研究和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中的证据及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c) 

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的相关制度,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支持深圳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

 

5.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探索对现有土地资源的灵活运用及完善监管体制。



试点方案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其目标主要是要将深圳建设为金融科技中心,尤其在融资、数字人民币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预计会享有特别的政策扶持。试点方案强调了对外开放深圳金融市场的方针。基于深圳毗邻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过去CEPA及大湾区建设的背景,后续针对外资的市场开放政策可能会使深圳再次成为中国的外商投资热点城市。试点方案为五年计划,目标是在2020年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2022年取得进展,并在2025年取得标志性成果,因此,相信政府在今年年底前将会有相应的具体政策法规出台,并且在今后五年内将会有后续措施陆续发布。国内外的投资者均可从中受惠。

相關業務及行業:

中國貿易及投資

Portfolio Builder

Select the 本行服務 that you would like to download or add to the portfolio

Download    Add to portfolio   
Portfolio
職務 Type CV 電郵

Remove All

Download


Click here to share this shortlist.
(It will expire after 30 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