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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商务部通过《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颁发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及具体举措的附表(以下简称《2020方案》)。《2020方案》涵盖了八大试点任务,共计122项具体举措,用以开放、促进和支持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
《2020方案》是在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推进服务贸易,其旨在提高服务贸易的质量和竞争力,发展更好的政府监管和合规机制,同时开放市场、放宽限制性措施。
《2020方案》在改革、开放和创新方面比以前的方案更加全面和具体,反映了中国在开放和发展服务领域的持续承诺和不断增长的经验。对中国的国内和国际投资者来说,实施《2020方案》应是一个可喜的发展。
《2020方案》是,商务部继其2016年颁发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及2018年颁发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针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而作出的第三版方案。
相较于此前的两版方案,《2020方案》再次扩围,新增了11个试点,涵盖了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28 个省市(区域)开展试点。
《2020方案》指定具体的政府机构负责制订相关政策、执行措施并予以推进。《2020方案》试点期限为3年,较之前两版方案增加1年。 试点方案的成功案例可推广到中国其他地区开展。
《2020方案》将2018年版方案的八大“进一步”试点任务升级为八大“全面”试点任务,其目的是全面提升服务贸易,任务包括,针对服务贸易方面,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便利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健全促进体系、优化政策体系、完善监管模式和健全统计体系。《2020方案》对 八大“全面”试点任务予以广泛的描述和解释。每一项具体举措都对应各项具体的试点任务。然而,具体举措并不普遍适用于所有试点地区,有些具体举措只适用于特定的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
改革方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同时积极促进资金、技术、人员、货物等要素跨境流动,提出的举措示例如下:
开放方面,在运输、金融、医疗、教育、法律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推出26项举措,示例如下:
创新方面,推进数字贸易、大数据交易、移动支付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示例如下:
《2020方案》的实施进展势将引起服务业界的极大兴趣。《2020方案》的实施将为投资者在服务贸易领域创造新的机会。投资者在中国规划新项目时,应仔细考虑《2020方案》及其带来的机会。《2020方案 》是中国服务领域演变的重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