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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特别是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活动的定义,家族办公室是否需要申请第9类牌照基本取决于家族办公室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营运模式。证监会于2020年1月7日刊发了题为《有关家族办公室的申领牌照责任的通函》,回应业界及专业顾问的疑问。
通函阐明,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单一家族办公室无需取得第9类牌照:
(1) |
若某家族委任受讬人以信托方式为家族成员持有家族资产,而家族办公室是该受讬人的内部单位之一(即家族办公室并非向第三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及 |
(2) |
若家族办公室是以独立的法律实体成立,并由受讬人或持有家族资产的公司全资拥有(因此可凭借“全资拥有集团公司”的发牌豁免安排)。 |
管理多于一个家族的资产的多家族办公室则需要申请第9类牌照,因为“全资拥有集团公司”的发牌豁免安排并不适用。同样地,单纯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或交易服务的多家族办公室一般需要申请第4/5或1/2类牌照。
若您正在经营家族办公室或考虑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欢迎联络本行,我们乐意就是否需要申请证监会牌照免费为您提供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