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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于2019年9月10日宣布,待中国国务院正式批准后,将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点击此处阅读公告的中文版。

QFII制度和RQFII制度分别于2002年和2011年实施,全球投资者主要通过这两个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根据外管局的公告,取消投资额度限制是中国开放金融市场的改革举措,以满足境外投资者对境内金融市场的投资需求。不过,境外投资者仍然需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申请QFII和RQFII资格。根据最新的修订,QFII和RQFII资格持有人将需要直接委托中国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并与托管银行处理后续资金汇入事宜和相关业务。托管银行必须持有外管局出具的注册证明书。换言之,外管局将不再对QFII制度和RQFII制度下的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审批和备案,而对目前包括香港和其他19 个司法管辖区在内的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的限制也将一并取消。所以,全球各地的合格机构将可使用离岸人民币投资于相关的许可金融产品。

到时,通过QFII制度和RQFII制度在中国内地进行投资的基金的销售文件内的披露,需根据QFII/RQFII的修订规则予以审阅和更新。根据有关公告的答记者问环节(点击此处可阅读中文版),外管局即将修订QFII制度和RQFII制度的现行规则,但并未表明何时公布新修订规则。

今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QFII/RQFII新规则的咨询文件。尽管新规则尚未正式公布,但中国证监会的2019年立法工作规划表明会尽量在2019年底之前公布咨询结果。本行建议基金经理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主要負責人

李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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