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洞見
2018年6月15日,中國國務院公佈了《關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作為2018年度首份外資領域頂層文件,《通知》在投資自由化、投資便利化、投資促進、投資保護、區域開放佈局、國家級開發區創新提升共六個方面部署了23條措施。與2017年度國務院同級文件(即《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相比,《通知》對於近期外資政策調整進行了更加系統的闡述。
根據《通知》在外商投資不同階段將產生的影響,本文對部分亮點進行了整理。
一、項目選擇階段
1、 修訂負面清單。中國目前擁有兩套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即,負面清單),一套系針對自由貿易試驗區,另一套系針對試驗區以外的其他大陸地區; 其他協議、協定、國際條約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有更優惠開放措施的,按相關協議、協定執行。《通知》確定了在2018年7月1日前完成兩套負面清單的修訂。修訂亮點包括:(i)擴大金融業開放;(ii)推進交通運輸、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服務業開放;針對自貿試驗區,拓展電信、文化、旅遊等服務業開放試點;(iii)深化農業、採礦業以及汽車、船舶、飛機等製造業的開放。兩套新負面清單已於2018年6月28日及30日分別公佈,我們將另文對其梳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強調了“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准入進行限制”。在以往的實踐中,由於未能清理過時規範文件等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在負面清單以外對外資准入進行了限制。《通知》強調須禁止此類行為。另需注意區分的是,國務院及地方政府另就全國或特定地區特定產業制定了投資導向或投資限制、禁止等目錄。這些目錄是針對內外資全體投資者制定的,不屬“專門針對外商投資准入進行限制”,外國投資者應繼續依法受該目錄的約束。
2、 提升引資質量。亮點:(i)支持外商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引導外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生態建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ii)將通過落實稅收政策,進一步鼓勵境外投資者以境內利潤直接在境內投資,並鼓勵其投資于技術先進型服務產業;(iii)鼓勵外資投向研發中心及高新技術領域。
3、 鼓勵外資並購投資。亮點:(i)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自然人依法投資境內上市公司;(ii)允許外商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iii)提高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國有股權流轉的公開透明程度,為符合條件的國內外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提供公平機會。
二、企業設立階段
1、 簡化設立審批。亮點:(i)下放審批權限,亦即負面清單內投資總額10億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之設立及變更,將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和管理;(ii)在全國推行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注:相關文件要求該措施自2018 年6 月30 日起於全國推行;此前,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須分別辦理)。
2、 鼓勵向中國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投資。亮點:(i)允許西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外資企業在境外發行人民幣或外幣債券,並可全額匯回所募集資金,用於所在省份投資經營;(ii)在特定條件下,支持上述區域金融機構或經批准設立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向境外投資者轉讓人民幣不良債權;(iii)在充分評估基礎上,允許上述區域的銀行機構將其持有的人民幣貿易融資資產轉讓給境外銀行;(iv)在中西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建設陸空聯合開放口岸和多式聯運樞紐,加強中歐班列場站、通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等。
此外,《通知》還闡明將通過促進政府綜合服務、加大金融支持等方式,鼓勵外資投向國家級開發區等地區。
三、企業運營階段
1、 便利資金運用。亮點:(i)進一步簡化資金池管理,允許銀行為企業辦理集中收付匯、軋差結算業務;(ii)放寬外資企業開展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備案條件;(iii)支持跨國企業集團辦理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
2、 便利外國人才來華工作與出入境。亮點:(i)推進外國高端人才服務“一卡通”試點,簡化工作許可辦理程序;(ii)中國境內註冊企業所選聘的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可在2個工作日之內獲發簽證。
3、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亮點: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支持製造業外資企業依法進行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擴建生產、倉儲場所,且不再增收地價款。
4、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亮點:(i)推進專利法等的修訂,大幅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ii)加大針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懲治力度;(iii)禁止政府工作人員利用行政手段強制技術轉讓;(iv)加強維權援助和糾紛仲裁調解等。
《通知》針對各項措施,分別列舉了負責推進工作的政府機構。接下來,相關政府機構應會出臺辦法落實措施,並對產生衝突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修訂或廢止。我們會予進一步關注並適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