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近的传媒及娱乐事务律师团队具备大量专业知识及丰富经验,可使其充分熟悉客户经营之业务及其所处的法律环境。该团队已成为区域内的翘楚。
创意产业所涉及的知识産权问题错综复杂,且专业性较强。法律顾问必须拥有创新的思维,并深入了解行业,才能了解迅速变化的行业技术及惯例。同时,他们亦须熟悉客户的相关业务,给予专业且务实的法律意见,并提供一流的客户服务。
的近的传媒及娱乐团队已多次荣膺区域内的各类奖项,并一直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本行能为客户提供相关专业法律服务,并结合新的市场动态及技术演变,快速对业内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本行可为各类客户提供法律协助,包括跨国传媒及娱乐公司、大型好莱坞电影制作室、电影公司、制作公司与分销商、有线及免费电视营运商、唱片公司与音乐发行公司、顶尖跨国电子与网上游戏供应商,以及乐手、演员、监制及作家等。本行亦曾代表多间大型中英文报章杂志出版社,以及大型跨国广告宣传及公关公司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本行才能出众的律师团队可处理业内各类的法律事宜,包括录制及发行安排,代理及管理协议,开发、分销与共同制作协议,许可、销售、担保、广告宣传、推广及赞助安排,乃至传媒公司的设立、买卖、融资及重组事宜等。本行近期的工作实例包括:
多个独立法律界指南均已认可本行在业内的领先地位,举例而言,本行客户曾于《钱伯斯环球》中推荐本行称: 「的近针对电影、音乐及出版业的知识産权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方面已拥有丰富经验」。本行亦编撰了《独立电影与电视联盟——仲裁裁决执行指南(第三版)》的香港章节。
本行一直重视与客户建立长期业务关系,从而便于了解其重点业务,并提供针对性的创新、务实法律解决方案,尽全力助客户达到其业务目标。
欢迎参阅本行的知识産权专页,以进一步了解我们从事的业务范围。倘阁下欲知本行如何能为阁下提供协助,亦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