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诗灵

首席经济师 - 竞争事务 | 商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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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顾问在美国具有20多年经办涉及广泛行业的反垄断事项及合并审核事宜之经验。她亦曾获香港律师聘用以就广泛的涉及竞争之事项为其客户提供意见。

彭顾问曾在反垄断调查及指称存在垄断的诉讼事项中为律师及公司客户提供意见; 纵向限制(例如独家协议、捆绑销售、 搭售、维持转售价格、拒绝交易);价格歧视;及串通行为 (例如合谋定价、围标)。

彭顾问曾拟备经济专家报告、向美国联邦法院提交书面声明,并且向美国司法部及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反垄断调查及合并审核事宜呈示经济调查结果。

在加入的近律师行之前,彭顾问曾属全球经济咨询公司查尔斯里弗顾问公司华盛顿市的高级经济师,在一间以纽约市为基地的大型跨国律师行的反垄断部门担任内部经济顾问,并在康奈尔大学的约翰逊管理研究生院系里供职。彭顾问最近获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委任为国际竞争网络的非政府顾问。

重点

  • 彭顾问为代表一间中国互联网公司行事的反垄断法律顾问提供意见,该事项涉及根据中国反垄断法所提出的针对一间中国科技集团之反垄断投诉。彭顾问拟备获提交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的经济专家报告并拟备在最高法院聆讯中使用的经济专家证词。
  • 彭顾问为代表一间雪糕分销商原告人行事的反垄断法律顾问提供意见,该事项涉及原告人针对一间跨国食品及饮料公司透过独家协议及其他反竞争商业惯例对波多黎各的雪糕分销市场进行垄断事宜所提出的投诉。她拟备经济专家报告并在原告人回覆该家跨国食品及饮料公司提出的简易判决动议过程中为该名法律顾问提供意见及协助。
  • 就美国一间州立医院提起的有关质疑限制能在某地理区域实施特定外科手术的医院数目的反竞争州立法规(「需要证明」法规)之诉讼,彭顾问拟备经济专家报告,并为代表有关原告人医院行事的法律顾问在其提出驳回有关对家经济专家之证词之动议(「多伯特动议」”)事宜中提供意见,并提交支持该项多伯特动议的声明。
  • 彭顾问为代表一间全球糖果及其他食品生产商的反垄断法律顾问提供意见,该事项涉及该生产商从一间跨国经包装货物公司收购有关宠物食品部。她就该宗合并交易所产生的竞争影响拟备经济报告,将有关结果呈交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贸委会」), 并在其向贸委会提交白皮书事宜中提供意见及协助。
  • 彭顾问为由美国律师协会反垄断法部及国际法部组成的工作组的主要撰写人之一,该工作组曾提交其对由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发表的程序性及实质性草拟指引之修改意见。

更多关于 彭诗灵

  • 获《亚太法律500强》评选为竞争事务领域的推荐人物(2021年至2022年)

  • 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国际竞争规管网络(ICN)的非政府顾问(2018至2020年)
  • 美国律师协会非正式会员

  • 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博士(1993年)
  • 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文学硕士(1990年)
  • 太平洋路德大学文学士(1987年)

  • 「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针对住宅翻新承包商合谋提起的法律诉讼」,刊登于由美国律师协会反垄断法的国际委员会部出版的第1辑国际反垄断学报上(2018年1月)
  • 「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的首宗法律诉讼:从经济视角探讨」,刊登于由美国律师协会反垄断法的国际委员会部出版的第2辑国际反垄断学报上(2017年7月)
  •  「巨人的踫撞:中国怎样管教互联网市场」,刊登于欧洲竞争法及实务刊物, 2015年 第6册第6号 (与 David Stallibrass合着)上,获亚洲反垄断类别,2016年反竞争写作奖项提名) (2015年)
  • 「中国最高法院依据反垄断法作出首项根据经济分析的裁定 (奇虎对腾讯)」, 刊登于The Concurrences 上(2014年10月)
  • 为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部出版的时事通讯发表「香港竞争条例- 概览」(获商业文章类别,2014年反垄断写作奖项提名) (2013年冬天)
  • 「从经济视角探讨2012年商业部所作的竞争分析」, 刊登于国际竞争政策反垄断年鉴(合着) 上(2013年2月)(与Elizabeth Wang 合着)

  • 在的近律师行主办的一次外部客户建筑与竞争讲座上就「建筑行业的特定竞争问题-案例分析」发言 (2018年5月)
  • 在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举办的强化持续专业发展培训讲座上就「独家协议与竞争条例:案例分析」发言 (2018年4月)
  • 在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讲座上就以下题目发言:
    • 「侦查竞争对手之间的串通行为: 经济证据」(2017年12月)
    • 「对独家交易协议进行竞争分析:案例分析 」(2017年6月)
    • 「在反垄断诉讼中使用经济学: 奇虎360 对腾讯QQ」(2016年7月)
    • 「独家协议及潜在滥用相当市场权势:案例分析」(2015年5月)
    • 「对相当市场权势进行经济评估 」(2014年7月)
  • 在亚洲国际金融法学院及法律学院(香港大学)讲座上就以下题目发言:
    • 「侦查竞争对手之间的串通行为-经济证据」(2017年4月)
    • 「在反垄断诉讼中使用经济学: 奇虎360 对腾讯QQ」(2014年1月)
  • 在香港大律师公会就「竞争法:探讨《竞争条例》(第619章)的经济方面问题」发言 (2016年1月)
  • 在香港大学讲座就「对市场权势进行经济评估」发言(2017年7月)
  • 在香港多间律师行举办的外部竞争讲座上发言:
    • 「纵向价格限制:何时它们会属反竞争? 」(2017年10月)
    • 「对雪糕分销商施加压力」 (2017年10月)
    • 「在没有不可推翻的证据情况下使用经济证据用于侦查围标」(2017年4月)
    • 「香港竞争条例– 防止滥用相当市场权势」(2016年10月)
  • 在香港大学商学院讲座上就以下题目发言:
    • 「对相当市场权势进行经济评估」(2014年7月)
  • 在香港多间律师行所举办的内部专业进修计学分的竞争法讲座上就以下内容发言:维持转售价格、独家交易、售后捆绑销售、 搭售、掠夺性定价、滥用相当市场权势、选择性分销、资料交换及串通行为(2013年-2017年)

大型会议讲者/研讨嘉宾

  • 出席的近律师行于2018年4月24日举办的2018年首次建筑论坛:追随阁下需要了解的-建筑趋势(「采取行动以避免制裁:建筑行业中的竞争问题」专题小组讨论会的主持人)
  • 出席澳洲商会于2018年4月25日举办的有关在竞争环境中掌管阁下的业务:阁下需要了解的事情 – 在竞争法下的挑战与机遇之专题小组讨论会(讲员)
  • 在2017年香港岭南竞争政策论坛上就「香港汽车燃料市场的动态:从经济视角探讨」 发言(2017年12月)
  • 在Legal Plus 所举办的年度专业进修快车道研讨会上就「分销协议及香港竞争条例:案例分析」发言(2017年10月)
  •  在的近律师行及LexMundi 所举办的在香港及其他地方竞争之研讨会上就「竞争政策及数字化市场」发言 (2017年6月)
  • 在香港:Kluwer 法律研讨会为内部法律顾问举办的第6届年度全球竞争法高峰会上就 「分销协议:它们何时变为反竞争? 从经济视角探讨」发言; 就「内部法律顾问当获提供有关竞争法的意见时需要考虑什么问题? 」作专题发言(2017年4月)
  • 在全球竞争评论 (Global Competition Review) 第2届年度香港:聚焦中国的论坛上就「中国合并交易–补救方法回顾」作专题发言: (2016年10月)
  • 在亚洲竞争论坛第11届年度研讨会上就「经济师在反垄断调查中担当的角色:案例分析」发言(2015年11月- 12月)
  • 在日本发言:Kluwer 国际法律所举办的全球竞争法论坛,就「何时捆绑销售及捆绑折扣属反竞争?」发言; 就「询问专家– 在其他国家- 日本、印度、香港、中国、美国的执法,问答环节 」作专题发言(2015年5月)
  • 在2014年于台湾台北举行的反垄断法执法研讨会上就「创新市场的反垄断」作专题发言(2014年9月)
  • 在Kluwer 国际法律于韩国所举办的第2届年度全球竞争法论坛上发言,讲题为 「在反垄断分析中从经济师的视角评估相当市场权势」;就「询问专家-有关内部法律顾问的最佳惯例- 聚焦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美国的合规及监管问题」担任专题讨论主持人(2014年9月)
  • 在Kluwer 国际法律所举办的第3届年度香港:全球竞争法亚洲论坛上发言,讲题为「在反垄断分析中从经济师的视角评估相当市场权势」;就「合规问题、选择外部竞争法律师、内部法律顾问目标、执业者能提供什么?」 作专题发言(2014年6月)
  • 在亚洲竞争法论坛第9届年度研讨会上就「使用第二行为守则以支持市场进入:案例分析」发言(2013年12月)
  • 在中国担任计划委员会成员– 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部在中国北京举办的Inside and Out研讨会上发言(2013年9月)

主要业务领域

语言

  • 英语
  • 广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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