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售IPOs
代表保荐人及发行人就经营各类不同业务(例如电脑及科技资讯业务、时尚商品业务、饮食及物业管理业务等)之公司的公开发售及上市(包括主板及创业板)提供法律意见,其中包括:
收购与合并
就以下主要交易或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此外,刘律师亦向香港上市公司就其等之持续法规遵循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就须予披露交易、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股份回购、期权计划及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以及曾向多间香港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就成立合营企业、收购于香港、国内及其它管辖区成立之公司股份或股权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