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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拟强制所有上市公司披露气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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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谘询文件,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询市场意见。

背景

2020年12月,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宣布规定相关行业须在 2025 年或之前按照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小组(TCFD)建议就气候相关数据作出强制性披露。

2022年3月,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成立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刊发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 – 气候相关披露的征求意见稿”,建基于TCFD建议的原则,载列了识别、计量及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具体要求(ISSB气候准则)。ISSB致力筹备于2023年第二季结束前公布最终准则。

强制所有发行人在其 ESG 报告中披露与气候相关的信息

现时《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已纳入TCFD建议的某些元素,要求发行人披露董事会声明,内容包括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管治及监督。发行人亦须按“ 不遵守就解释”基准披露某些气候相关信息。

联交所建议强制所有发行人在其 ESG 报告中披露与气候相关的信息(即提升目前的“ 不遵守就解释”要求),并引入以 ISSB 气候准则为基础的新气候相关披露(将载于附录二十七新增的 D 部分)。

建议实施日期

视乎市场对本次谘询的回应意见,经修订的《上市规则》及附录二十七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并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ESG报告。

考虑到发行人的准备情况及相关疑虑,联交所拟就若干披露实施过渡性规定,适用于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后首两个汇报年度过渡期)。

建议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联交所建议新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将分为四个核心支柱(即治理、策略、风险管理以及指针及目标),主要建议的摘要载列于下表:

谘询期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结束。

主要负责人

邹繁沾

合伙人 | 企业融资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5 9435

郭伟强

合伙人 | 企业融资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5 9770

翁婉琪

合伙人 | 企业融资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5 9624

冯海莉

合伙人 | 企业融资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5 9478

黄家亮

合伙人 | 企业融资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5 9798

梁铭逸

合伙人 | 企业融资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5 9415

刘媛媛

合伙人 | 企业融资

电邮 或致电 +852 2826 5346

相关业务及行业:

资本市场,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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