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洞见

缅甸商标法的重大变化

缅甸议会上院于2018年2月15日通过了“商标和地理标志法案”,以鼓励外商投资并加强当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拟议中的新《商标法》加入了很多国际惯例,例如商品与服务的分类将采用“尼斯分类”,与国际社会接轨。该法案仍需经过议会下院批准,但预计这部新法律将最早于2018年6月前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目前,缅甸没有正式的商标注册系统或商标数据库。现有做法是商标持有人要为每个商标提交一份“所有权声明”,并将该声明向“契据和保证登记处”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还需要在当地的报纸或周刊上发表“警示通告”,让大众知晓相关商标的所有权归属,并就任何潜在的侵权提出警告。但如需维权,商标持有人仍需证明其在缅甸的首次使用。

拟采用“先申请制”

新法将适用“申请在先”制度而非“使用在先”制度。就算商标持有人在现行制度下已经为其商标做过“所有权声明”登记,该商标仍无法直接获得新法的保护。商标持有人要为其商标重新申请注册。现行法律并未提出任何关于新旧制度的过渡安排。

商标持有人应重新审查其在缅甸使用的商标,整理已登记的商标所有权声明,准备提交商标申请。

其他重要变化

  • 根据该法案,任何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而又可视的标志或标志组合,包括合适的名称、字母、数字、图形要素或颜色的组合,均可被视为商标。商标这一表述涵盖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
  • 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但法律允许通过在缅甸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来获得显著性。
  • 可以依据《巴黎公约》主张优先权。
  • 商标申请程序将包括形式和实质审查。
  • 该法案引入异议、无效宣告和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
  • 设立专门法条保护地理标志、企业名称和驰名商标。
  • 自提交申请日期起算,商标注册10年有效,此后每10年续展一次。
  • 作为新法的一部分,将设立缅甸知识产权局。

该法案还规定了商标侵权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商标持有人可通过海关维权、申请临时禁令和证据保存保障自身权益。

相关业务及行业:

知识产权

Portfolio Builder

Select the 本所服务 that you would like to download or add to the portfolio

Download    Add to portfolio   
Portfolio
职务 Type CV 电邮

Remove All

Download


Click here to share this shortlist.
(It will expire after 30 days.)